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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晃两年过去了,轰动梁城县一时的杀人案,人们已经淡忘了。
可李奎,却没有淡忘。想淡忘,都没法淡忘。
律师给李奎送来了一份判决书,是冯丽杀人案的判决书。
冯丽的杀人案,判决书,刚刚出来。冯丽被判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冯丽出事后,本想着不管,可思来想去,虽然已经离婚了,不管冯丽怎么样,毕竟还是孩子的妈,还是不能不管。
李奎出了大价钱,从京都给找了一个很有名气的大律师。
判决书一出来,律师就联系了李奎。
李奎对这个结果,已经很满意。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,是亘古不变的道理,冯丽能留下一条命,就算是不错了。
律师告诉李奎,能不能活命,就看冯丽,在缓期这两年的表现了。
该帮的,也帮了,不该帮的,也都帮了,也算是仁至义尽了。
说没有一点遗憾,也不尽然,说有遗憾吧,也不知道是在遗憾什么?
这件事,李奎感觉很疲惫。
李奎的梁城天佑房地产开发公司,已经形成了规模,具体经营管理,基本都是靠着紫玉和许兰。
公司统一给两个人,每人配备了一辆价值几十万的汽车,看到的人,都说这才是富婆。
李奎看到房地产开发,已经走上了正轨,就打算交给了紫玉和许兰管理。
紫玉的能力很强,处理问题的水平很高,只是因为年龄的原因,做事很谨慎。
许兰正好与紫玉相反,就让许兰配合着紫玉管理。
自己好腾出时间和精力,谋划其他的项目